关于对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医大〔2026〕7号)规定,拟对2021级临床医学成教学生黄洪璋、2024级护理学专业成教学生冉绍杉予以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名单见附件),因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现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公告方式送达。
公告期: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务与学生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23-68483117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16日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退学原因 |
1 |
2021330052 |
黄洪璋 |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2 |
2024330486 |
冉绍杉 |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一学期累计旷课达60学时 |